《火红年代:从知青开始的激情岁月》第一百六十九章 表彰大会 (1/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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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,他点起煤油灯,将仓库空间的那头公狼尸体取出,在屋子里仔细打量。
这头公狼格外雄壮,浑身披着棕灰色、油光水滑的皮毛,獠牙尖锐,体型最少有一百多斤出头。
“如此完整的皮毛,最少价值几十块钱啊!如果加上一身狼肉,还有其他部位,估计都能价值上百块了!能顶普通工人足足三个月的工资!”
林宇辰欣喜异常,稍微端详一会,赶紧将狼尸重新收好,准备白天再抽空剥皮、开膛破肚,将有价值的部位都取下来。
狼的内脏,可以给七条狗崽吃,即使去掉内脏下水、皮毛、骨头,这头公狼应该也还能剩下大几十斤的狼肉。
除了自己吃,也能给一鹰七犬加餐,正好给它们壮壮胆气。
吃了狼肉后,小家伙们就知道这东西好吃,以后会自动列入食谱,再遇到狼群,肯定就不会害怕了,对于我的后续训练,大有好处……
林宇辰越想越兴奋,吹灭煤油灯,转而躺在炕上,准备趁着还有时间,再眯一会。
事实上,他之所以将猎杀的第二头野狼尸体上交,其实还有不少考虑。
通常而言,如果村民打杀一头野狼,都需要将狼尸上交给集体,不能私人持有,而狼皮由于经济价值不低,一般都会被直接收归为集体财产。
至于一身狼肉,大部分都归集体所有,再进行二次分配,猎人本身最多只可以留下小部分,这就是时代特色,一切以集体为中心。
严格来说,山里、水里、天上飞的,都归集体所有,即使是打野兔、野鸡之类,都算是踩红线,只是法不责众,平时没人管而已。
真要上纲上线,够让你喝一壶的。
私人最多只能打打野鸡、野兔等小动物,生产队出于人之常情考虑,这才可以睁只眼闭只眼。
如果是类似狼、野猪、狍子这种比较大的野兽,那意义就不一样了,必须公事公办,通常都是要收归集体所有,再进行分配,个人肯定不能全部持有。
这是一条红线,任何人不得逾越,除非说有人偷偷私藏,也不是不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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